皮肤痒了、长湿疹了,
涂抹“抑菌作用”抗菌洗手液的皮肤抑菌膏,
结果症状没缓解却加重抗菌洗手液!
为什么会这样??
因为它们不是药品,
而是 标有“消字号”的产品,
不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!
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,由于认识上的盲区,对此类产品认识不足,在选购抗(抑)菌制剂时往往容易被错误信息误导,选用了不合规的产品。在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,小编来教大家一些关于 “抗(抑)菌制剂”de 避坑小知识。
误区一抗菌洗手液:认为凡有抗菌或抑菌作用的都是抗(抑)菌制剂。
根据《消毒产品分类目录》,抗(抑)菌制剂属于消毒产品中的卫生用品大类,是直接接触人体皮肤粘膜、具有一定抗菌或抑菌作用的制剂(栓剂、皂剂除外),能起到保持人体清洁卫生,降低外界致病微生物对人体侵害的作用。主要包括两类产品:
1、 抗菌制剂:不以治疗疾病或者改善皮肤、黏膜的症状为目的,具有一定杀菌作用,且灭活率≥90%的液体制剂抗菌洗手液;
2、 抑菌制剂:不以治疗疾病或者改善皮肤、黏膜的症状为目的,具有一定抑菌作用,且灭活率≥50%的液体制剂(栓剂、皂剂除外)。
皮肤抗(抑)菌膏(霜)、女士抗菌洗液、抗菌漱口水、抑菌洗手液等这些市场上随处可见的产品都属于抗(抑)菌制剂。根据国家规定,专用于人体足部、眼睛、指甲、腋部、头皮、头发、鼻粘膜、肛肠8个特定部位的产品, 即使具有抗菌或抑菌功能 也不属于抗(抑)菌制剂 。
误区二: 以为抗(抑)菌制剂是药品,能治病
抗(抑)菌制剂≠药品,属于消毒产品,虽然产品中的抗菌或抑菌成分对微生物有一定作用,但是浓度较低,与药品有本质区别,不具备治疗效果。如果是有疾病治疗需要,应遵医嘱购买合适的标注有“国药准字”的正规药品。根据国家卫健委的规定,消毒产品禁止添加抗生素、抗真菌药物、激素等成分,产品标签说明书也不能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。
产品标签说明书禁止标注和应标注内容:
禁止标注:
禁止标注高效、无毒、消毒、灭菌、除菌、抗炎、消炎、治疗疾病、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、预防性病、杀***、避孕,及抗生素、激素等禁用成分的内容;
禁止标注无检验依据的使用剂量及对象、无检验依据的抑/杀微生物类别、无检验依据的有效期以及无检验依据的抗(抑)菌作用;
禁止标注用于人体足部、眼睛、指甲、腋部、头皮、头发、鼻粘膜、肛肠等特定部位;
禁止标注适用于破损皮肤、粘膜、伤口等内容。
应标注:
应标注产品名称、主要原料的有效成分及其含量、有效期、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;
含植物成分的抗(抑)菌剂,还应标注主要植物拉丁文名称;
抗菌制剂应标注杀灭微生物类别,抑菌制剂应标注抑制微生物类别;
用于***粘膜的抗(抑)菌产品应当标注“不得用于性生活中对性病的预防”。
最后,在选择产品时应注意:
一要查看产品标签说明书。是否标有“*卫消证字[****]第***号”字样,若标有此类字样,这类产品为消毒产品而不是药品,仅能起到抗(抑)菌的效果,无治疗作用。
二要查看产品身份信息。查看抗(抑)菌制剂产品生产厂家卫生许可证、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是否有效,到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查询是否经过备案。无合格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未经备案的都属于不合格产品。
卫监提醒
消费者如发现购买或使用的抗(抑)菌剂消毒产品质量或标签说明书有夸大、虚假宣传等问题的,可拨打12345,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。